案由 :
新北市永和區蕭姓福主,為外省第三代,家中有供奉祖先牌位,供奉對象為祖父及祖母。因搬家緣故,神位必須同步遷移及重新安座,福主特委託「玹佑館」辦理此服務。
開案之前,李玹佑老師
為求慎重,要求福主提供神桌及牌位照片,經鑑定後,外板及內板撰寫不符禮制,亂寫一通。另外福主告知,前一位執法人士,要求福主
自行前往大伯住家分火,再拿香灰及香腳回來,由於之前錯誤的執法,造成現今牌位呈現「拜空」的現象。
李老師向福主建議處置作法,必須前往祖父及祖母之骨灰罐安奉地點(
國軍彰化忠靈塔) 引靈,迎請二位長輩回返住家安奉,並將祖先牌位、祖先爐的錯誤一併導正。
執法當日,彰化、新北一天往返。感謝福主對於「玹佑館」專業上的認同與配合,讓預定行程順利執行,祖父祖母得以安穩接受子孫奉祀。